对显失公平构成要件的立法思考

对显失公平构成要件的立法思考对显失公平构成要件的立法思考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示公平。”我国设置显示公平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合同双方在完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和履行合同,同时赋予交易中遭受不公平损害一方以撤销合同的请求权利,维护交易的公正性。而笔者认为,上述立法对显失公平的规定标准过于抽象,在适用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弊端:##paidbegi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官方店铺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确认删除?
Vip会员
回到顶部